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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简讯】四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
2026-05-11 13:11:307浏览
【2026年5月11日更新】

01 四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

近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印发了《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国能发科技〔2026〕3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以能源支撑人工智能发展、人工智能赋能能源转型为主线,聚焦保障算力设施安全可靠的能源供给、推动算力设施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算力电力高效经济协同、开放能源领域人工智能高价值应用场景、挖掘能源领域数据价值、强化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模型创新等方面部署了29项重点任务,着力促进能源、算力、场景、数据、模型等人工智能发展各要素高效协同。《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30年,人工智能算力设施的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和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水平大幅提升,构建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深度融合的发展新格局。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推动建立部门、地方、企业协调推进机制,做好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工作各项要素保障,切实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统筹推进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发展。(来源:国家能源局)


02 《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发布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启动实施《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GB/Z 177—2026)系列国家标准。

《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采用“2+N”架构:“2”指《第1部分:参考框架》和《第2部分:总体要求》。这两项标准明确了智能化的概念、等级划分和测试方法,告诉大家“什么是人工智能终端、怎么分级、怎么判定”,是所有品类标准的基础。终端智能化的分级体系,从L1响应级、L2工具级、L3辅助级到L4协同级,智能化水平依次提高,终端更“聪明”。其中,L4协同级将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在后续修订中进一步明确和完善。“N”是面向手机、电脑、电视、眼镜、汽车座舱、音箱、耳机等不同产品的具体标准。首批标准包括7个品类,后续将推进其他品类标准研制。

《标准》涉及移动终端、微型计算机、电视接收机、眼镜、汽车座舱、音箱、耳机等多种智能终端产品。(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03 山东加快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

近日,山东省大数据局印发《山东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到2026年年底,在工业制造、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分别建成2个左右专业化数据集;到2027年年底,累计建成50个高质量数据集。

《行动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一是打造重点行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针对16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发展需求,明确打造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的具体要求及牵头实施部门(单位)。二是强化高质量数据集供给能力,提出强化公共数据供给、加快企业数据开发、加强数据供需对接、发展数据标注产业等4项具体要求。三是发挥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多主体作用,提出发挥链主企业牵引作用、发挥行业企业引领作用、引导科研机构参与等3项具体要求。

为确保重点任务高效推进,《行动方案》提出加强平台支撑,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立数据集资源目录,依托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网、山东数据交易平台等渠道,提供政策发布、技术指导、开源共享和合作交流等服务。此外,统筹运用“数字山东”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数据集建设、标注加工、示范应用,鼓励各市结合实际安排数据产品和服务采购经费,引导社会资本依法有序参与。(来源:人民网)


编辑:许多、冯菁菁(实习)

责编:岳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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